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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和高层次人才系统试点启用电子印章应用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3-09-18 10:59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字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穗人社函〔2013〕1954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和高层次人才系统试点启用电子印章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社局,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各高、中级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为创新职称和高层次人才管理工作,减少人工办理环节,优化网上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增强业务系统的应用安全,我市今年将探索开展部分业务系统无纸化申报试点工作。现就办理和启用电子印章,开展无纸化业务申报试点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电子印章开展无纸化业务申报试点范围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3〕1291号)、《关于做好“121人才梯队工程”后备人才届中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3〕1634号)、《关于开展2013年我市博士后站评估工作的通知》(穗博管办〔2013〕1号)有关规定,今年将在“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和“高层次人才系统”(“121后备人才考核评估”和“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考核评估”业务)中探索启用电子印章相关功能,逐步推进业务工作无纸化申报工作。

   二、电子印章的应用说明

   开展无纸化业务的相关单位,不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全程通过系统完成业务申报、材料审核与盖章等工作。其中,各单位须使用电子印章进行在线盖章,盖章时需使用对应的数字证书介质(EKEY)。电子印章是应用电子签名技术,结合数字证书和模拟传统实物印章的图形化电子签名,其管理、使用方式类似实物印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电子印章与实物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根据电子印章在人事人才业务中的应用,主要分为法人电子印章和业务电子印章两种,分别与机构数字证书和业务数字证书绑定。法人电子印章对应法人单位的公章,主要用于法人单位通过电子政务应用系统进行在线盖章操作;业务电子印章对应各单位的人事人才业务公章,主要用于各级单位的人事部门通过业务系统办理人事人才相关业务时进行在线盖章操作。电子印章的具体使用方法参见《广州市人事人才业务系统电子印章的使用介绍》。(附件1)

   三、电子印章的申请办理

   (一)申请范围

   一是职称评审业务,我市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积极探索开展无纸化业务,按照自愿原则,由各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办理电子印章;二是高层次人才业务,其中“121人才梯队工程”后备人才考核评估工作和博士后站评估工作,将全面开展无纸化业务,各相关单位均须申请办理电子印章。

   (二)申请时间和材料要求

   申请办理电子印章的单位须在2013年9月23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广州市人事人才信息资源中心,由其统一前往市科信局办理相关业务;未在申办时限内提交材料的,不再代为办理有关业务。其中,法人电子印章的申请要求参见《法人电子印章的说明及申请表》(附件2);机构数字证书的申请要求参见《机构数字证书申请表》(附件3);业务电子印章的申请要求参见《广州市人事人才业务电子印章申请和使用操作规程》(附件4)。

   四、无纸化业务培训

   市人社局专技处与市人事人才信息资源中心负责开展无纸化业务相关培训,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五、咨询电话

   (一)职称业务

   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 电话:83551200、83553813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首层

  (二)高层次人才业务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 电话:83567780、83516924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7楼

  市博管办天河受理点 电话:85597203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04号华普大厦东座3楼

  (三)系统技术支持

  市人事人才信息资源中心 电话:83126088、83557984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12楼

  附件:1. 广州市人事人才业务系统电子印章的操作说明

      2. 法人电子印章的说明及申请表

      3. 机构数字证书申请表

      4. 广州市人事人才业务电子印章申请和使用操作规程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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