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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劳动仲裁案件办理须知
发表时间: 2019-05-06 11:15 信息来源: 仲裁院 浏览字号:

一、20211025日起,劳动仲裁集体案件(10人或以上的劳动争议案件)的申办须通过“穗好办”APP(政务大厅预约à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大厅)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广州市专业大厅人社业务预约à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大厅)提前进行预约。

二、建议申请法律援助协助申请劳动仲裁,广州市法援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42号,联系电话:83562631

三、申请人须提前准备: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登记信息、集体案件申请书和个人请求明细附表(附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提供)、地址确认书、证据清单、证据材料、员工代表推荐表(相关文件模板详见附件)。

1.集体案件申请书只需写各项请求的总额和案件总金额,个人请求明细在明细附表填写,个人请求明细附表须严格按照模板填写,不能修改、删除模板样式和内容,不能使用excel公式。

2.地址确认书只需提供一个有效地址和联系方式,并由代理人或所有申请人代表签字。

3.集体案件申请书、个人请求明细附表、员工代表推荐表须所有人签字并盖指模。

4.集体案件申请书、个人请求明细附表、证据清单、证据材料需提交一份正本和多份副本(副本数与被申请人数量一致)。


附件:

         1.预约指引.docx

         2.集体争议仲裁申请书.doc

         3.集体案件导入模板.xlsx

         4.地址确认书.docx

         5.员工代表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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